115學年度第1學期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 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二、 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需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教學、生活輔導、指導特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
(三)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安全維護(如班級上課、 體育課、戶外課程等)、生活自理等支持性服務。
(四) 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及其他與特教相關之交辦事項。
(五)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六)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三、 聘用時間:每週工作20小時(視實際課務調整)。
四、 待遇: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96 元計
五、報名時間地點:
(一)日期: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起 上午9:00-11:00止。
(二)地點:宏仁國中輔導室。(地址:南投縣埔里鎮公園路20號。)
六、 報名手續:
(一)請「務必」事先來電通知報名,確認報名時間。
電話:049-2982548 分機151或155。特教組長周幸儀老師。
(二) 請親自報名並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1.報名表乙份(附件一)。
2.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請黏貼於報名報名表)。
4.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同意書以及切結書。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或符合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所定之人員。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並具有服務熱誠及愛心。
二、 工作內容:
在教師督導下提供特教學生在校之生活自理、上下學及其他校園生活等支持性服務。需協助下列工作事項:
(一) 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突發事件及行為問題,如哭鬧、家長聯繫…等事宜。
(二)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教學、生活輔導、指導特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
(三)生活輔導、生活教育之指導及處理,如:安全維護(如班級上課、 體育課、戶外課程等)、生活自理等支持性服務。
(四) 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及其他與特教相關之交辦事項。
(五) 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六) 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三、 聘用時間:每週工作20小時(視實際課務調整)。
四、 待遇: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 196 元計
五、報名時間地點:
(一)日期:115年8月10日(星期一)起 上午9:00-11:00止。
(二)地點:宏仁國中輔導室。(地址:南投縣埔里鎮公園路20號。)
六、 報名手續:
(一)請「務必」事先來電通知報名,確認報名時間。
電話:049-2982548 分機151或155。特教組長周幸儀老師。
(二) 請親自報名並繳附下列表件:(正本驗畢退還,並繳交影本一份)
1.報名表乙份(附件一)。
2.最近二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請黏貼於報名報名表。
3.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影本(請黏貼於報名報名表)。
4.學歷證件正本及影本。
5.同意書以及切結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