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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0學年度第三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

主旨: 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0學年度第三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簡章」乙份,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2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07358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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