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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辦理「115學年度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國民小學教育班(簡稱偏鄉專班)招生簡章」1份

一、 依據國立臺中教育大學115年6月5日臺中大學進修字第1150860148號函辦理。
二、 招生簡章已於115年6月1日起公告於該校進修推廣部網站「最新消息」專區(網址:https://dce.ntcu.edu.tw/news_detail.php?sn=778)。
三、 招生名額:
(一) 臺中班:1班,45名。上課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英才校區或民生校區教室。
(二) 南投班:1班,45名。上課地點:(暫訂)國立中興高級中學教室(南投縣南投市中學路2號)及南投縣南投市漳興國小(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669號)教室。
(三) 註:各班依錄取順序招收45名代理教師(含一般代理教師及原住民代理教師),原住民代理教師可按一般錄取標準降低總分25%,其名額採外加方式,每班最多3名。
四、 報考資格:須符合以下(一)及(二)條件,且須符合招生簡章報考資格所列相關規定。
(一) 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取得學士學位,且具下列1或2資格之一者:
1、 符合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以下簡稱偏鄉條例)第8條第2項者:第1類:由主管機關(縣市政府)依偏鄉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採公開甄選方式,進用未具教師資格之現職代理教師,且最近3年內(指112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實際教學服務累計滿4學期(得採計相同教育階段特殊教育班服務年資),並表現優良者。
2、 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第1項者:
(1) 第2類:於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10學期,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若具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
(2) 第3類:於同一縣市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特教班)實際服務累計滿6學期以上,且表現優良之未具教師資格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若具原住民身分者,需符合現職偏遠地區學校代理教師,惟累計之服務年資不限偏遠地區。
(二) 服務年資採計及計算方式:
1、 須實際服務於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認定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國小特殊教育班)之代理教師年資始予採計。
2、 須實際服務於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認定之偏遠地區國民小學(含國小特殊教育班)之代理教師年資始予採計。
3、 服務年資採計至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止。
五、 報名日期:
(一) 自115年7月1日(星期三)起至115年7月31日(星期五)止受理報名。
(二) 一律採通訊報名,限以「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收件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服務組收。
(三) 報名人員請填寫報名基本資料表單(表單網址:https://forms.gle/6Qjyzq1cwZiyawFY9)。惟此表單僅作為承辦單位彙整報名作業使用,報名送件與否及資格審核等,仍以紙本報名文件為依據。
六、 甄選方式(含加分條件及加權年資規定)
(一) 報考人符合偏鄉條例第8條第2項之「第1類」報考資格者,為優先錄取;如有餘額時,再錄取符合師資培育法第8條之1之「第2類」及「第3類」報考資格者。
(二) 有關本學分班甄選方式(含加分條件、評分規定),請詳閱招生簡章。
七、 有關學分班課程規劃、師資安排、學分抵免、收費標準、教育實習及其他各項規定,請參閱招生簡章(如附件)。
八、 洽詢電話: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04)2218-3252黃小姐,或2218-3256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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