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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

一、 依據教育部115年3月5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55800603號函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第23條辦理。
二、 本次研習相關訊息如下:
   (一)研習對象:本府所轄學校已取得進階證書之校長、教職員工及南投律師公會之律師。
   (二)研習時間:115年7月28日至115年7月31日
   (三)研習地點:南崗國中
   (四)報名方式:請於115年7月27日下班前至全國教師進修網報名、律師請透過南投律師公會報名。
三、 全程參與本研習者,發給研習時數,並報教育處核備,經本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審核,發給高階結業證書。
四、 本研習活動參加教師請惠予公差假出席。
五、 檢附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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