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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立宏仁國民中學111學年英語文競賽實施辦法

臺、依據:南投縣政府府教社字第1020186509號函辦理。
貳、目的:一、鼓勵學生學習英語文、提高研習興趣,提昇英語文教學成果。
二、選拔參加本縣111年英語文競賽決賽代表。
參、辦理方式:
一、 參加資格:全校學生。(七年級原班報名、八、九年級分組班報名)
二、 競賽項目:
〈一〉英語朗讀:七、八年級每班遴選一至二人參加,九年級同學自由報名。
〈二〉英語演說:八2、八4、八5、八10分組班每班至少二人參加,其他七、八、九年級同學自由報名(各班最多三人)。
〈三〉英文作文:八2、八4、八5、八10分組班及九5、九6、九10、九11每班至少二人參加,其他七、八、九年級同學自由報名(各班最多三人)。
三、 競賽組別:〈一〉英語朗讀:七年級組及八年級組(含九年級)。
〈二〉英語演說:全校不分組。
〈三〉英文作文:全校不分組。
四、 報名時間:111年10月2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各班將報名表繳至教學組(逾時將視為棄權論)。
五、 比賽時間:英語朗讀:11月1日〈週二〉下午第五、六節。
*決定縣賽代表:11月2日〈週三〉早自習7:30-8:05本校二樓圖書館進行複賽。
*進入複賽名單將於11月1日〈週二〉下午放學前公布於教務處旁。
        英語演說:11月1日〈週二〉下午第五、六節。
        英文作文:11月1日〈週二〉上午第二、三節。
六、 比賽地點:英語朗讀:一年級組:一樓教師研究室(原913教室,導師室下方1樓樓梯旁)。二年級組:一樓多功能教室(原909教室)(協同教室一旁)。*決定縣賽代表:一樓多功能教室(原909教室)(協同教室一旁)。
     英語演說:一樓圖書室。      
英文作文:三樓夢工廠(生活科技教室)。
七、 各項競賽時限:
〈一〉英語朗讀:每人限一分鐘。〈時間到請立即下台〉
〈二〉英語演說:每人限二分鐘。〈時間到請立即下台〉
〈三〉英文作文:九十分鐘。
八、 競賽內容範圍:
〈一〉 英語演說:篇目事先公布。學校統一指定題目: My experience of shopping
〈二〉英語朗讀:講題事先公布。學生自選一篇文章(1. Friends Helping Friends、2. I Can Care for Nature、3. Climb to the Sky!)(朗讀文章在教務處,請參賽學生來教務處拿取)
〈三〉英文作文:題目均當場公布,不得使用字典、不得用詩歌、韻文寫作,不得使用鉛筆、紅筆書寫。
九、 競賽評判標準:
〈一〉英語朗讀:1語音〈發音及聲調〉占百分之五十。
         2氣勢〈句讀、語調、文氣〉占百分之三十。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二十。
〈二〉英語演說:1語音〈聲、韻、調、語調〉占百分之四十。
         2內容〈思想、結構、詞彙〉占百分之四十。
         3儀態〈儀容、態度、表情〉占百分之二十。
         4時間:超過或不足時,每半分鐘扣平均總分一分,
未足半分鐘,以半分鐘計。
〈三〉英文作文:1內容:占百分之三十。
         2文法:占百分之二十。
         3結構:占百分之二十。
         4修辭:占百分之二十。
         5標點與拼字:占百分之十。
十、 評分老師
本校全體英語科教師。
 十一、朗讀及演說出場順序於10月25日(星期二)早修在視聽教室抽籤決定(聽候廣播)(未到者由教務處代抽)。
肆、獎勵辦法:
一、 各項比賽各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發獎狀獎品。
二、 各項比賽優勝選拔一名代表學校參加全縣英語文競賽決賽。
三、 各項比賽若報名人數少於五人,名次得從缺。
伍、全縣決賽:111 年12 月10 日(星期六)上午8 時起,於南投縣營北國中舉行。
陸、本辦法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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