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2022)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辦理方式及經費說明表1份,請有意願申辦學校於111年2月9日(星期三)前免備文將申請資料及申請補助經費彙整表掛號寄至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1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02968號函辦理。
二、 旨揭計畫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三、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小、國中學生英語學習機會,並增進海外青年對臺灣優質文化之認同,爰國教署111年預計補助100所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 教育訓練時間:111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1年7月16日至7月29日。
四、 請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將申請資料依序裝訂附件2至附件7(每校1式3份)
(一) 紙本資料:請於111年2月9日前掛號寄送至本縣營北國中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二) 電子檔:請於111年1月28日前寄送可編輯Word及Excel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PDF檔至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專責人員助理陳小姐,電子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電話:049-2392683-212,請於檔名註明校名),俾利辦理審查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予補助。上開資料寄送後請致電陳小姐確認資料是否確實送出。
五、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
二、 旨揭計畫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國民中小學推動英語教學實施要點」辦理。
三、 為鼓勵海外青年投入國內英語教學活動,提升國小、國中學生英語學習機會,並增進海外青年對臺灣優質文化之認同,爰國教署111年預計補助100所學校辦理旨揭活動,相關期程臚列如下:
(一) 教育訓練時間:111年7月10日至7月15日。
(二) 學校營隊服務時間:111年7月16日至7月29日。
四、 請依旨揭活動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將申請資料依序裝訂附件2至附件7(每校1式3份)
(一) 紙本資料:請於111年2月9日前掛號寄送至本縣營北國中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二) 電子檔:請於111年1月28日前寄送可編輯Word及Excel電子檔及核章後掃描PDF檔至本縣英語教學資源中心專責人員助理陳小姐,電子信箱:netrc@ypjhs.ntct.edu.tw,電話:049-2392683-212,請於檔名註明校名),俾利辦理審查作業,逾期或資料不齊者將不予補助。上開資料寄送後請致電陳小姐確認資料是否確實送出。
五、 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或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辦理本活動,國教署不再重複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