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辦理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報名期限展延至110年12月15日,惠請協助轉知含代理老師、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踴躍報考
函轉有關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報名期限展延至110年12月15日,惠請協助轉知所屬高中小學教師(含代理老師、閩南語文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踴躍報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國110年8月27日清語研所字第1109005524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校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相關招生內容,請詳閱簡章。
三、檢附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如附件。
說明 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國110年8月27日清語研所字第1109005524號函辦理。
二、有關該校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辦理110學年度「中等學校語文領域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相關招生內容,請詳閱簡章。
三、檢附閩南語文專長學士後教育學分班招生簡章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