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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相關配套推動業務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5月1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90055020號函辦理。
二、 請有意願教師於109年5月28日(星期四)前將簡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3306@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三、 檢附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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