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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自109學年度起委託財團法人誠致教育基金會辦理

一、 依據花蓮縣政府109年5月5日府教設字第1090084220號函辦理。
二、 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花蓮縣教育審議委員會109年度第1次會議紀錄及「花蓮縣立三民國民中學校務委託私人辦理契約書」,花蓮縣政府委託財團法人誠致教育基金會辦理花蓮縣三民國民中學全校校務。
三、 期間自民國109年8月1日起至民國115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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