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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宏仁國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108-1-宏仁國中-特教學生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甄選名額:特教學生助理人員1名。
二、資格限定: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對教育工作具有服務熱枕者。
(二) 有特殊教育相關工作經驗或身心障礙學生之家長優先遴聘。
三、任用期間:預計108年8月30日~109年1月20日(以學生實際上課日計算)。
四、工作內容:
1.身心障礙學生在校生活照顧,包括學生上下學、如廁、清潔、用餐……等。
2.在學校相關人員督導下,協助教學、生活輔導、指導特教學生之課間休閒活動。
3.協助特教教師進行協同教學、合班教學、戶外教育、融合教育…等課程。
4.配合身心障礙學生在校作息時間,協助教師處理偶發事件。
5.各項服務內容之記錄建檔及其他與特教相關之交辦事項。
6.因應身心障礙學生特殊教育需求之相關事宜。
7.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五、待遇及相關規定:
1.經學校僱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以鐘點費方式支應,每小時以150元計(期間若有 變動,依縣府公函為準)、服務確定期間及時數,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2.受僱用人員須依勞基法規定辦理,相關勞、健保、勞退金由核定經費額度內勻支。
3.本學年度第一學期經公開甄選聘用之特教學生助理人員,其服務成績優良者,如第二學期縣府仍有計畫經費補助,經學校甄選委員會通過後續聘之,至於服務確定期間及時數,依實際核定經費作調整。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108年08月26日(星期 一),每日上午8時起自下午4時止。(逢暑假期間,建議可以來電詢問是否有人員可以收資料,不便之處,敬祈見諒。)
七、報名方式:於報名時間內將相關資料親自或委託(請附委託書)送達本校輔導室,報名表可至本校網頁自行下載使用,或至本校輔導室索取(地址:南投縣埔里鎮公園路20號,電話:049-2982548-151。)
八、報名手續:
1.繳交報名表乙份。(請貼妥兩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
2.繳驗證件:
(一)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印)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三)切結書。
(四)專業經驗相關證明(服務證明或研習證明)。
九、甄選方式:以書面資料審查方式辦理,有需要者將以電話通知面試。
十、錄取公佈:108年08月28日(星期三)下午20時前於本校網站公告,並電話個別通知。
十一、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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