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華語文能力測驗規費收費標準」,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4年10月8日以臺教文(六)字第1142503789A號令訂定發布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文(六)字第1142503789D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闕小姐,電話:(02)7736-5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