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獎勵標準: (一) 幼兒園學生: 通過幼幼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品乙份。 (二) 國小、國中、高中職及大專學生: 1、通過基礎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學金新臺幣500元整。 2、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學金新臺幣1,000元整。 3、通過中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學金新臺幣2,000元整。 4、通過中高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學金新臺幣3,000元整。 5、通過高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獎學金新臺幣4,000元整。
各學校應採用團體申請方式,自每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各級別考試寄發合格證書日起30日內,檢附申請表(附件一)、學校領據與匯款資料、切結書(附件二)、身份證或學生證影本(國小學生得以在學證明正本代之)、考試合格證書影本,並彙整印領清冊(附件三),向本府文化局提出申請,經文化局審核無誤後核撥經費予學校轉匯各申請人,逾期不予受理。
相關注意事項: (一) 所提出之申請資料及附件,不予退件。 (二) 跨行匯款手續費由申請人負擔。 (三) 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 (四) 申請人申請時須仍設籍於南投縣。 (五) 申請人所提供資料有誤,經通知補正,逾期未補正者,視為撤銷申請。 (六) 如遇奬勵金經費有限或不足時,得視情況予以酌減或不予發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