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資源中心暨各分區資源中心112學年度教學資源借用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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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有效使用及管理本縣特教資源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影音圖書及教材教具,使達到公平借用,資源充分利用,提升使用之效率。
二、借用對象:南投縣(以下簡稱本縣)特殊教育學生、特殊教育學生之家長、特殊教育教師及特殊教育相關人員,且以教學、研究及公務為限,不得挪為私人之用途。
三、南投區、埔里區、水里區及竹山區等四個分區資源中心之教學資源箱,請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家長為身分證、教師為教師證、學生為學生證等證明文件)至各分區借用。(僅接受到現場借用,無提供網路或通信借用。)
相關事項,請件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