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財團法人行天宮文教發展促進基金會「行天宮資優學生長期培育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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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7月26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73134號函辦理。
二、 旨揭辦法受理收件至112年9月30日截止(郵戳為憑),詳細申請辦法與條件資格請參閱該基金會網站:行天宮五大志業網/教育志業/資優學生長期培育(http://www.ht.org.tw/religion177.htm)。
三、 申請者務必填寫電子表單及下載書面申請表填寫相關資料後郵寄回傳以完成申請程序。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基金會詢問(聯絡人:張先生,電話:02-25671688轉12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