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0學年度第二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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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函轉越南胡志明市臺灣學校「110學年度第二次商借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簡章」1份,請轉知所屬教師,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10日臺教文(六)字第1100063313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