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及請獎事實,請擇優推薦適當人選

主旨: 檢送「客家委員會專業獎章頒給辦法」及請獎事實表空白表件各1份,請貴校擇優推薦適當人選,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108年9月5日客家綜字第1086001322號函辦理。
二、 為獎勵對客家事務有功人士,請貴校踴躍推薦,另為倡導性別平等觀念,並請積極推薦符合條件之女性。
三、 請於108年9月20日(星期五)前函送請獎事實表件報府轉客委會申請,倘通過客委會審查,預定於108年11月以公開儀式頒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