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臺灣學校及大陸地區臺商學校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2條、第14條、第1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8年3月8日以臺教文(二)字第1080024082B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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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依據教育部108年3月8日臺教文(二)字第1080024082E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謝瑞芝小姐(電話:02-77366311)。